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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保定农村的。我的一个邻居。女方要离婚。他妻子是外地人,没有结婚证,四川的。她又在邻村跟了一个男人。孩子13岁了。孩子不想和母亲生活。母亲就告到法院。这样的话法院应该如何判?还有就是财产怎么判?谢谢

离婚 2010-01-23 10:4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在一起生活的,不属于事实婚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离婚请求,可以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提起诉讼,财产参照夫妻关系正常分割。
  • 如果是94年2月1日以后结婚的,没有结婚证法院是不会单独就离婚诉讼受理的,可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提起告诉,财产参照夫妻财产分割。
  • 如果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自动解除即可。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各自份额分割,无法分割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94年2月1日前在民事领域认可事实婚姻,以后就不认可了,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同居关系。建议当面详细咨询。
  • 孩子可随父亲生活
  • 案情要件不详,建议来人或来电详询。
  • 没有结婚证不构成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自然分开就行了。
  • 请问你的邻居是那年举行结婚仪式的?如是在94年以后结婚的,那只能是同居关系;至于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 没有结婚证,如果是没有登记结婚的话,在法律上他们不是夫妻关系,不需要判决离婚;至于抚养权,子女10周岁以上的一般参考子女的意见;财产方面除了能证明是自己个人财产的,其它的财产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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