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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本是患了普通的附件肿块,而医院两次检查后都诊断为异位妊娠,朋友逼于无奈就在该医院做了腹腔镜异位妊娠胚胎清除术,术后一月后朋友感觉吐呕非常严重,再次来医院检查,结果是宫内妊娠已两个多月,朋友非常气奋与痛心,由于手术时用了很多药物,造成现在宫内的妊娠必须终止。 朋友找到院方,院方首先免费为朋友做了人工流产术,同时也答应给一定的补偿,几天后朋友才从院方提供的病理检验报告书中得知自己根本不是得的什么异位妊娠,只是普通的附件肿块,然而她却经受了两次手术的痛苦,和原本健康的宝宝,朋友当场都被气哭了,她强烈要求院方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然而她却不懂法律知识,请法律界的朋友帮帮她吧,朋友是否应该得到以下项目的合理赔偿,感谢!(朋友现在手里有所有的病例资料。) 1、 医疗费 2、 误工费 3、 护理费 4、 交通费 5、 电话费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7、 营养补助费 8、 精神损失费 9、 是否还有其他的费用,请帮忙补充,另外: a) 这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b)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c) 请告知第3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的大概赔偿金额(广东东莞地区) d) 最后请帮忙补充相应应该注意的问题。

其他 2008-07-15 16: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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