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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吧上班人员 拾取他人手机未上交 到公安局后 却以盗窃罪被判定 理由是手机价值3000元以上 (丢失者拿回手机已经不追究此事有公安部门定夺)(但是拾取人员不过17岁是初犯 年纪尚小 对于事情的情节不懂后果)

其他 2008-07-16 12: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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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 不让我们见人 我们也不知道 但是内幕 很显然 他们在完成任务时 用的手法对他本人可能过激 但是很显然 我知道拿个手机的确是拾取的 拾取的和盗窃的是2码事情 公安那边在案卷上却写成是盗窃 这一定我不太明确 不很清楚他们为什么这样写呢!
  • 他自己的口供怎么说的?其他证据是怎么证明的?定罪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很随意的事情。作为家人、亲戚、朋友,现在能做的事情就是:在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后,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合法的帮助。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了解真实案情,提供法律帮助才是目前最紧迫、最该做的事情,仅凭道听途说、自行推断而问结果,走捷径是解决不到问题的。
  • 可是 检查院却批准了 说可以达到定罪范围内了
  • 不是盗窃!作为网吧工作人员,如果拾取别人遗忘的手机,只有在别人索取后不归还的,才构成侵占罪!根据你叙述的情节,显然不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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