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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家给了我2万元彩礼钱,我父母买了近3万元家电,并在领了结婚证证后给了他8500元买衣服,婚礼未办,现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请问,我可以拿回多少钱?另外,我俩领了结婚证后的收入算不算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 2008-07-15 22: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们属于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彩礼应完全返还,家电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对方应返还.8500元买衣服的钱对方应当返还。.领了结婚证后的收入算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 你们属于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彩礼应完全返还,家电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对方应返还。8500元买衣服的钱对方应当返还。领了结婚证后的收入算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 婚前的属于个人,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彩礼一般要退回
  • 彩礼和嫁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买衣服的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婚后收入若无协议约定为个人财产即为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 你们属于结婚但为共同生活的情况,彩礼应完全返还,家电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对方应返还.8500元买衣服的钱一般认定为赠与,对方不返还.领了结婚证后的收入算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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