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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单位上班(2004年5月至2008年7月)。今年6月单位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我调离了原岗位,但工资仍按原岗位发放。(原岗位工资780元,现岗位工资1000多元。)因我不同意拒绝上班。在今年7月15日被单位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旷工7日为由辞退,但单位因拖欠未交失业保险,使我现在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且拒不赔偿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月均工资),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做?

其他 2008-07-16 16: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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