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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一个工程老板,而我父亲在他的受邀下去他的工地工作,帮忙打理事物。但他们没产生合同关系。在我父亲去工地的第一天就去帮工地购买餐具的路上因自己驾车不慎去世。 请问这种情况责任在谁?

其他 2010-01-24 2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工伤,依据工伤进行索赔。
  • 你父亲可以按工亡享受待遇,主要是证据问题,具体可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 1.你父亲需获得两份赔偿,交通事故及工伤赔偿; 2.交通事故需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以此作为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之后的15天之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受影响,只需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需由工程老板承担全部的连带赔偿责任; 4.协议赔偿不成,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代理更加有利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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