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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离婚。婚前有两套房,一套在前夫名下,一套在我名下。离婚协议约好两套房都归我所有。但前夫名下的房子还没有过户给我,目前该房由我父母居住。\r\n咨询:根据深圳市的现有政策,家庭共有两套房的不能再买房了。但我现在要考虑为了孩子的初中就学问题,再去买一套学位房。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先不过户前夫名下房子,就凭离婚证(不出示离婚协议)的方式去购买一套房,然后再去办理前夫名下房子的离婚过户手续?

其他 2013-12-03 17: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原则上来说,是行的通的。
  • 原则上来说,是行的通的。
    【追问】谢谢您!是否有可能我买了一套学位房后,再去过户前夫名下的房子时,会认为已经不能按照离婚方式来过户,而要按照完全销售方式来过户?
    【回答】可以操作, 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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