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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1月25日开始接触交往,并确立恋爱关系.男表示未婚.3月由于女方怀疑男有女朋友或已婚,逼问男,男才不得已的说:几年前因为寂寞找了个不爱的女朋友,感情很平淡...现在没住在一起,一个月只见一次面.也刚刚在一起没多久.还说自己很舍不得女方,给他时间去处理.女方愿意给一年时间.(后知男方是08年1月16号登记结婚)关系一直维持到08年12月.这其中女方总感觉男方说话不算数,甚至很是痛苦和煎熬.为了男方,女方很是辛苦,女方放弃很多东西独自离开南宁去外面开小吃店赚钱买房子好和他结婚.(其间男方承诺一定会和女方结婚.但男方说结婚首先要有房子.生活要比现在的好,10月份男方还去了女方家见了家长.)直到最后发现男方一直都没有打算和他老婆离婚.却又和自己纠缠.还哄骗女方要耐心,开怀.后女方把事实转告男方老婆.男方就一反常态的就此结束了两人的关系.还怪女方告诉了他老婆. 男方的老婆却一味的谩骂污辱女方...女方很受刺激,精神恍惚,一蹶不振,很痛苦.请问女方可以告男方(欺骗感情,玩弄女性)吗???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交往其间,一切费用都是女方付,还送了贵重礼物,也给了些钱给男方)

离婚 2013-12-05 22: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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