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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想咨询下现江津乡村占地是如何赔偿?

征地补偿 2013-12-05 22: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r\n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n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n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n建议你去当地主管部门详询补偿政策。如需帮助,建议你来电详细说明情况。S
  •    1、拆迁赔偿需要看当地政策。2、你可以要求当地市政公布拆迁政策。3、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根据征收土地方案上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 你好。各地政策不一,建议详询当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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