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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一服装店工作,试用期为三天,正常工作11天,但因那时临时有事需请假三天,不批,所以请辞职。但店长居然说不做满一个月是没有工资的,因为之前她也没说过,我对此事毫不知情,后来通过一番沟通,答应给我结算工资,但是却一直推托,答应1月10日给我,我后来试着打电话给她每次都不在,在就找借口塘塞我,打电话给她就说我没时间,有时间再通知你,其实工资不算多几百块吧!也没什么但这是我的劳动成果,我应该有工资的啊!凭什么给她白做,遇上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1-27 20: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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