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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受他人雇用,两次带领BC持水管来到D个体经营的早餐店捣乱,砸烂店内的碗筷、掀翻了抄菜的锅(估计损失1000元),致使该早餐店无法正常经营,请问A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谢谢

刑事辩护 2008-07-17 1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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