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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上午八点多一点,我开车刚上交通主道时,前后左右观察后未看到有行人,行进中,从左侧一輢电动车青年与我相撞,我负大部分责任。发生后我报警、报保险公司,救助伤者,垫支检查费、住院费800多元,对方电动车、手机损坏严重。我已入强险、第三者险和不计免赔。第二、三天探望伤者,与对方家属沟通,接近康复,告知对方积极处理此事,他们还拖着不去交警部门签协议,我的车取不出来,对方不签我能取车吗?若签,超出保险公司的赔付,我是否答应?

其他 2013-12-12 14: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是否超过保险范围,建议你看看事故发生地的交通事故鉴定标准与赔偿标准,若如入太大,建议你停止支付医疗费,让被害人起诉你,法院依据相应的伤残鉴定标准与赔偿标准进行调解或者判决。这样可以最大的的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 一般情况下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受害人没有到法院什么请查封车辆时交警就放车,如超出保险公里理赔范围的话,由你自己承担。
  • 责任认定出具后一般交警会放车,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解决
  • 协商不成,停止支付费用,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交警部门调解不成,会建议诉讼解决。
  • 你可以取车,律师可以帮你交涉。取车与赔偿是两个概念,除非对方通过法院扣了你的车。
  • 您好,积极协商解决,如果要求过高,建议让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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