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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4年11月去到一个公司,直到08年6月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每月工资现金支付2300元。其间和我签订一份协议,保险费用在工资里,自己去上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我能得到赔偿吗。

仲裁 2008-07-20 00: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欢迎电话15981969444咨询!
  • 你好! 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为职工办理保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北京律师祝永根
  • 你好,你应该得到2008年2月1日以后到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保险. 如需要律师帮助维权,可以与我联系.
  • 08年1月1日以后没签订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算双倍工资,你也可以告他没给你交社保,但是,那部分所谓的包含在工资里的保险费要退回给公司。
  • 你好!保险费用包括五金,不知是否说明?如你没有交过,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尤其是保险费用每年都在变化,如果工资不变,岂不是工资年年减少吗? 所以,你可以要求:1、补签劳动合同,2、补缴社会保险,3、补发今年2月以后的双倍工资。等等!——如满意请采纳!
  • 可以,08年1月1日以后没签订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算双倍工资,你也可以告他没给你交社保,但是,那部分所谓的包含在工资里的保险费要退回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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