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我老公婚前把房子公证了,现在我和他的关系不好,我又没有工作,我和他都是第二次婚姻,婚前他有一个男孩,我和他结婚后又生育了一个女孩,现在他要和我离婚,他的房子我有权分割吗,我和他所生的小孩该怎么办

离婚 2013-12-19 19: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按您的陈述,房子应属于对方个人财产,您无权分割。 2、法院一般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抚养费一般会按未取得抚养权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确定。
  • 如果房子是你老公婚前购置的,那么,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是无权分割的;小孩的抚养权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判决,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归女方。
  • 您哈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抚养权可以争取。
  • 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对方物权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看双方的条件。
  • 房产属于他个人财产你没法取得房屋财产权,共同生育的女儿双方都有权利争取抚养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