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当中有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如果农民工中断就业而社保费只交了五年以后就回到原户籍农村中务农而没有在城镇中工作,主要原因是年纪大了已四十五岁多了,还有个原因是原户藉的工厂企业比较少。我想问的问题是这时能不能由农民工自己继续缴费缴满15年。后来补激到满15年的费用(企业部分)怎么激费。

其他 2010-01-31 19: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内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