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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头部受到伤害,全麻手术,清创缝合,责任全在校方,该如何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谢谢,后遗症如何界定?

其他 2013-12-24 21: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这种情况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赔偿项目。
  • 你好,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具体计算赔偿数额根据伤情和实际情况定;如有后遗症掌握证据后期可以主张。
  • 具体赔偿项目根据伤情和实际情况定。后遗症是证据问题,看如何主张权利。来电咨询,可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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