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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都是外地人,由于大龄青年,认识半年不到领了结婚证,领证后就准备在上海买房,根据上海的房产政策,外地人以家庭为单位才能购一套房,我现在卖了几年前在上海买的小房子,和他一起换个大点的房子,我们合起来的首付款是总房价72%,我卖掉了小房子,家里父母支持点,共拿出了首付款的80%,我觉得虽然我和先生感情现在是满好的,但这些钱也都是父母大半辈子的积蓄,想在产权证上按份共有,先生一开始觉得他的工资是我的双倍,以后也能把差距填上,但我觉得这是不一样的概念,后来他还是同意按份共有,请问这个按份共有如何操作

其他 2013-12-24 22: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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