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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2009年8月25日,我驾车将一正常横穿马路的一18岁半的男性路人撞伤,诊断为头皮挫伤,左脚胫骨平台骨折。住院一个星期时手术,一个月后出院,在11月27日(术后一个月零几天)做了复查,医生的结论是生长良好,建议加强功能锻炼,休息6个月(入院到第一次复查期间还有3个月时间,即共9个月),现在进入调解阶段,伤者要求评残,第一次去的时候法医评了10级,按绵阳市的标准,赔偿金额为25000元,可一次我不知道伤者是去做什么的,上次那家评残机构的另外一个法医据说还是里面的什么主任,说他的伤胫骨平台骨折完全可以评到9级,(伤者现在行走已基本正常,但还没有弃拐,其能够弯曲或下蹲,但在起来的时候还感觉用不上力),请问,这种情况能评上9级伤残吗?如果是9级伤残,那相应的赔偿金应该是多少钱?我给伤者的误工费和护理费应该是多少?如果真评了个9级,到时候保险公司不认,我该怎么办?请教各位了!真的很急!!谢谢大家!!!

其他 2010-02-02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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