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母都已去世,留下两居室一套没留遗嘱。我兄弟八人进行遗产分割。95年我父母住房进行危房改造拆迁,安排我家两套两居室。父母买一套老四租一套(拆迁前老四返城,一家四口住进我父母腾出的一间老屋。户口也迁入但单过)。折算房价时,我老房折价款加我父亲工龄折价后还差三万元。老五主动提出由他垫付。拆迁期间父母在二妹家住三年。母亲有肝病看病和照顾老母二妹付出不少辛劳。在08年12月第一次进行遗产分割协商时我提出老五垫的三万多元应归还他。二妹照顾父母三年多,应得到补偿。其余八人平分。老二认为老五垫的三万元和二妹照顾父母是对父母的孝敬理所应当不用归还和补偿。老五不同意我的方案但也没提出什么只说找人咨询一下再说。其他人同意我的方案。在2010年1月21日第二次协商时,老五提出那三万元不是垫付是和父母合资购房。另外他孩子为上学便利户口落在我父母处(但住他自己家)。此房有他孩子的使用权。大家不同意老五的意见。表示以前从未听任何人(包括老五)说过有合资购房的说法,只是今天老五才提出此说法并且没有合资购房的协议。另有人提出老四已经在拆迁时得到了一套两居室,应不分。请问:我、老五、老二和不分老四谁的主张合法?

调解 2010-02-07 23:3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