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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参加工作一直到现在,07年至2011年1月基本工资是550元,一直没交养老保险。2011年4月份开始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资涨到660元。12年又该交五险,13年十月份又涨了点工资,能到一千二三。这期间(2010年3月—8月底)我歇产假既没有享受到产假补助也没有工资。现在是我想辞职,可以要求单位补发漏缴的保险、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以及产假补助吗?这一块大概能有多少金额呢?

其他 2013-12-26 15: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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