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款协议12万,男方家出钱,女方家找朋友帮忙装修。
女方对于装修要求高,而男方家庭条件有限,最后协商装修款12万,由男方家出钱,如果12万不够,超出部分由女方承担,并且家具也由女方购买。负责装修的是女方父亲的朋友,后来男方家又补3000元,男方合计花费123000元,装修结束很长时间后,女方告知男方又额外给负责装修人的人情费23000元。
女方认为这部分费分手的话用应由男方承担,从彩礼钱扣除。
男方认为这部分费用应该由女方承担大部分,首先是女方提出分手,而且人情费是私下给的,男方并不知情,而且装修的人是女方父亲的朋友,而且装修人已经把装修的各种收据和记账凭证(包括材料费和力工费)交予男方,记账合计正好123000元。对于这部分人情费男方不愿意承担。
2.男方订婚时给女方彩礼钱6万元,女方购买家具合计36500元。
女方认为家具是有条件的购买,分手的话应该从彩礼钱扣除。
男方认为因为没有登记,所以女方购买的家具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拥有家具的所有权,但女方没有把家具强行买个男方的权利。如果分手是由男方提出的,男方愿意全额购买,但是实际上,分手是由女方家提出的,女方在订亲之后不久就开始挑男方家各种毛病,并且主动提出分手,所以男方认为女方家提出分手,家具应该由女方拉走,彩礼钱全额返还。
(补充一下:男方认为女方有恶意收取彩礼的行为,女方收完彩礼之后,没多久就开始挑毛病,态度冷淡,女方在收取彩礼之前已经有分手的想法,但是害怕自己家有损失,所以恶意骗取男方家彩礼,男方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
通过介绍人协商,开始女方家不要家具,并愿意返还返还男方家一万元,原因是相处过程中,男方花了很多钱。后来谈崩,介绍人也不管了,女方开始耍无赖,因为彩礼钱在女方家,女方家占据主动,不理男方。
(补充一下,女方父亲是广电中心的领导,有一定社会地位,女孩是区政府事业编,女方家工于算计,男方家很普通的条件,并且家风朴实,为了满足女方家各种条件,几乎花费了所有积蓄,现在男方花了这么多钱,什么也没得到。男方想法院起诉,要回彩礼钱,不知道能不能行)
离婚
2013-12-29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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