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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被汽车撞了,是农民身份,请问怎么算误工费等赔偿。

其他 2014-01-18 00:5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1)仅受伤     ①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②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③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     ④交通费:     ⑤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⑥住院伙食补助费:北京市财政局规定,每日50元。     ⑦必要的营养费:法官自由裁量。 (2)受伤致残的(除受伤的几项外,还包括以下项)     ①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 60岁以下:20年x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等级% 60岁以上增一岁减一年:(20-)年x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等级% 75岁以上:5年x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等级%     ②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凭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③被扶养人生活费:  是指残疾者生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用。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  a、不满18周岁抚养到18周岁: 总费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b、无劳动能力的:60周岁以下的抚养20年: 18至60周岁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C、60周岁以上的增1岁减1年 60至75周岁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D、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160;    E、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F、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④康复费:    ⑤护理费:    ⑥后续治疗费:不能确定的,待确定后可另行起诉。
  • 赔偿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您好,需要看责任划分,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根据你妈的收入水平来计算。欢迎面询。
  • 你好,交通事故一般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 要看责任在谁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1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0%,2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9级伤残乘以20%,10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要看责任在谁,根据责任大小来要求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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