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家服装企业的员工,公司决定从萧山宁围镇搬迁到萧山新塘镇。请问,如果本人不去,公司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另根拒劳动合同法第29条关于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本人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上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搬迁,可不可以算公司违约,它应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如果有经济补偿,是不是从进厂之日算起?本人是从2004年进厂的一直工作到现在,其中2004年到2006年的厂名是杭州金盈时装有限公司,2006年8月变更为杭州金誉时装有限公司。请问,2008年以前变更厂名是否影响经济补偿年限的计算?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我应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 2010-02-04 06: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它应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如果有经济补偿,是否影响经济补偿年限的计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