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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于2009年11月21日在八区看好一套房款为55.8万的产权房,当天买卖双方自愿在房屋中介签定《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并交房屋中介 1万元的定金,签定完合同。我于09年11月23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银行资金监管15万(三方)、房地产税务局报税、签银行贷款。我家是享受政府房屋补贴13万,那时大连所有银行都不给贷款(银行说等政策下来)结果中介在09年12月10号打电话说他们能办13万补贴贷款。买卖双方于09年12月12日去大连银行签13万补贴贷款(金额为35万元)并交代办公司贷款费6880元、交中介剩余房款53000万元,贷款批下后2010年1月15日,银行中介就通知买卖双方可以过户,卖方不配合。经中介买方多次和卖方协商好话说尽,卖方就是不配合,只因卖方和中介2010年1月15日贷款没批下来前发生矛盾,重点是卖方想要回产权证并和中介解除合同(要求三方免责)一开始我们也怕麻烦免责就免责吧也同意了,但是中介说我们交得那些钱不返。(说是我们中介那不白忙呼了,钱不可能返给买方,产权证也不可能返给卖方)。现在是卖方拖,中介也拖着,现在真不知该怎么办?请给予帮助 !谢谢

其他 2010-02-05 0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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