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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济纠纷,对方携6人带刀上门行凶致受害方毁容,主谋在行凶时被受害方打夺刀砍伤,事后受害方报警,结果警方在未经调查将同谋放走。请问: 1.三方各有什么责任 2.行凶人及帮凶、受害方各应收到什么处罚

刑事辩护 2008-02-17 21: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致人毁容,则行凶者及其同谋已经触犯了刑律,涉嫌故意伤害罪; 2、受害者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
  • 主谋及从犯砍伤及毁容受害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对行凶者(包括主犯和同谋)违法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而不应该放走同谋。另外受害人的行为如果查证属实构成正当范围是不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即使受害人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也是由加害人的先加害行为引起的,也可以减轻受害人的责任。
  • 主谋及从犯砍伤及毁容受害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对行凶者(包括主犯和同谋)违法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而不应该放走同谋。另外受害人的行为如果查证属实构成正当范围是不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即使受害人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也是由加害人的先加害行为引起的,也可以减轻受害人的责任。
  • 对方携6人带刀上门行凶致受害方毁容,构成犯罪;主谋在行凶时被受害方打夺刀砍伤,是正当防卫;事后受害方报警,使举报犯罪人的行为。
  • 关键看受伤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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