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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欠我1万块钱,说是要还我,但是电话关机联系不上,怎么办呢?

消费者维权 2014-01-03 11: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向相关法院起诉解决。
  • 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 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 您好!如果债务人拒不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有管辖权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简易程序三个月可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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