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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在吗 想咨询一下: 我05年4月入司,从入司开始一开始做的都是工作12个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后因工作表现良好,转为工程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2013年5月公司调我到外地支援工作,我在房山,公司又让我到大兴支援数月,后来就沟通我调往大兴工作(他们只有内部调动流程,只跟我口头沟通过调动事情,没有给我调动单,我也一直没有同意调动),每天往返于大兴和房山之间,路程时间每天6小时左右,现公司今年1月3日通知与我要续签合同,但是公司以我工资比其他工程工资高及2014年预算没做那么多为由给我降低工资签订合同(2013年平均工资3500/月,如果续签的话2500/月),最近一次期限是10年12月31号-13年12月30日合同工资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500),他续签的话合同上只会写月工资1600,我们公司工资结构式基本工资+效益工资,他们给我降低工资跟我签订合同,我不签订,这样做公司是否违约,可否仲裁拿到补偿。 现有证据: 1、公司3日只口头跟我沟通续签合同; 2、2008年前未给上保险; 3、我的工种为特殊工种,安防智能化工种,没有电工本但是有弱电工技工本,2013年11月左右公司因我没用电工本为由,逼迫我签署了内容为:在12月15日前上交电工本,如上交不上来就降低工资或者调岗的告知函;但在签字前相关负责人口头说只要上交在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也可以,有录音。在12月15日前我已经上交学习证明,学习时间11月份。 4、我有的资料工资有银行明细,我有近期的劳动合同,之前公司劳动合同都没有给我 5、他们让我在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上填写个人信息,我没有填写,公司是不是想让那张纸上有我的字迹,能证明我提前就知道了续签合同的事情6、我所签的不拿电工本就降工资或者调岗的告知函,在我上交学习证明后是否作废 7、我上一期劳动合同签订的工作地点是北京市,公司是否有权跟员工沟通,在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随意调往其他工作地点,或者以公司未给我发调动通知书,我就当不知道调动的事情,以为一直在支援,要求公司支付支援期间的交通费。 8、我是否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 我是否可以按现在写的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续签,如果续签后公司真按合同发工资,是不是也算公司违约,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我就坚持因续签合同薪水未达成一致,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是不是可以就以上几点告公司,如果证据成立,最多能给多少补偿? 请律师指点,不胜感激。

其他 2014-01-07 14: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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