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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与一老板合作,讲好50%平分。但此老板并未与我签订任何合同。营业中一直用此老板法人的公司操作(因为原来就存在这个公司)。操作半年后此老板要求以我的名义注册了另外一50万的有限公司,但他任何东西都没给我,包括法人章,财务章等,他掌控所有财务。。。 一年下来以他抬头运营的公司有亏空,于是此老板欲将原公司欠账试图转往我法人抬头的公司(至今我法人的公司并未走账)。我该如何注销我自己法人的公司?如果不注销对我自己有何后果?我该如何是好?

其他 2010-02-11 1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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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感谢您的来信咨询。 注销法人首先应当注销税务注册,需要财务的相关报表向专管员申报。 如果您不注销,作为法定代表人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对公司负责。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法定代表人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聘请律师合法维权。
  • 建议委托律师注销!
  • 可聘请律师作专业法律咨询、
  • 委托律师办理
  • 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如果不注销或变更,而你又是股东,公司又没有财产承担责任,你要在你名下的注册资金未到位的数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不是股东,不承担责任。
  • 公司注销应由公司股东决定,所以要看你是否是该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股东。 如果你不是股东仅是法定代表人的话,你只要辞职即可。 具体操作事宜请电话咨询律师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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