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家具厂上班,受了工伤,住院半个月,因为做手术,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住院期间伙食费每天只有30,请问最低标注是多少?应该工厂现金支付还是社保局支付,我每月工资待遇是3670,了受伤期间工厂每月只按时发给我1200,这样对嘛?现在我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是应该工厂人陪我去还是应该我自己去,路费鉴定费用又应该由谁来出

其他 2014-01-10 10: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泗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