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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人工伤后,没有报工伤,按受害人的要求一次赔付7万元,并垫付全部医药费。我们双方签订了协议,并有证明人签名。该协议是否有法律作用。

工伤赔偿 2020-02-03 05: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及时到当地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所以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时间,就无法做工伤认定,你的赔偿也就得不到了,如果去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他们说暂时无法做认定的,你也要做一个备案登记,简单一点说就是将伤者姓名、用人单位、工伤时间、地点、以及相关情况做个登记先。二、第二步,维权方法。可以就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委托律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三、工伤赔偿请求。一般有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因工负伤导致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等费用,伤情严重达到伤残程度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具体还要看案件情况。四、一般来说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工作发生事故属于工伤,但具体是否构成工伤仍然需要进行工伤科进行认定。
  • 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先确认受伤的劳动者与包工头或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关系成立,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医疗终结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鉴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才有依据。现在没法算出赔偿的具体数额。 二、非劳动关系的,则不适用劳动法律的调整,只能适用民法。依过错责任担责。
  •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在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与用人单位达成赔偿协议,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应当认定符合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协议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应当支持。
  • 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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