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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年末会计利润为30.85万元,本年实际已支付职工工资58万元,本年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工资为40万元,并根据已付的工资额计提了工会金费,教育费附加和职工福利费共10.15万元(计提比例为:工会经费2%,教育费为1.5%,职工福利费14%),计算本年应交所得税,税率25%。

教育 2012-02-06 08: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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