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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怀孕期间,孕期2个月,前天领导找我谈话,要求在3月15号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赔偿1.5月工资

其他 2010-02-11 10: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将你怀孕的事实告诉单位。如果单位强行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双倍支付你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你工龄计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按一年对待,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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