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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6日,经家人介绍我跟现在的男朋友认识,目前只进行了民俗的一半,买了在这一半民俗需要用的彩礼,现在男方提出分手,并要求索要所有财礼,可是按照民俗,男方提出分手,女方一般不予返还!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08-07-26 0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该规定,你应该返还。
  • 应当返还!
  • 关于彩礼的问题,如果双方并未在一起生活的,一方要求退回彩礼的,法院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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