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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我们结婚12年,现在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婚前他贷款买的,婚后还贷的,这套房子目前贷款已经还清,而且增值不少。另一套是前几年买的,应该属于共同财产。现在他已第一套房子是他买的为名义,说都是他的,不用分给我。第二套房子,因为,他的工资高,是我的好几倍,所以因该按照贡献度,他要分75%,只给我第二套房的25%的钱,我想问,他这样有道理吗? 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分这两套房。特别是第一套房,虽然是他婚前贷款买的,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我是不是也可以分到一些?还有共同财产不是应该平均分吗?有按照工资水平分的说法吗?

离婚 2014-01-24 18:0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分割增值部分的。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您好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另外,离婚时财产分配协议不成的,法院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男方的要求不合理,在婚前对夫妻双方财产无约定的情况下,第一套房产随以男方名义购买,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对于以共同财产部分以及该房产的增值部分,您可以以债权的形式要求其偿还,第二套房产您也有权要求分割。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
  • 离婚涉及财产分配的问题建议你来电说,我可以帮你解决
  • 1、婚前购买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还贷增值部分,你有权均分;
    2、第二套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分;
    3、他的工资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均分。
    男方的说法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如还有疑问,电话咨询。
  • 对方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对于第一套房产的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你是可以要求分割的,第二套房子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 您好,建议致电进一步详谈。。。。。。。
  • 您好,建议致电进一步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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