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2月18日下午,我和朋友酒后乘车回家,到小区后,门卫保安不让开进小区,我步行进入后与其理论,发生口角后,物业经理和一保安经首先动手打人,致使我遍体鳞伤,住进医院。 我现在想要求对方赔偿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赔偿费,但不知道应以哪些法条为依据,如何办理,请律师指导,谢谢!

其他 2010-02-21 15: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