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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全责,送伤者上医院医疗结束后,用去了5400圆,诊断为左内,外,后三螺骨折伤者65岁,在医院养了1个多月医生开了三个月的疗养三个月要到了,他们家人说伤还没有好开口向我索要2000圆的护理费+以后每月还要给1000圆的生活费直到能像原来一样走路为止是否合理。现在还上我上班的地方闹。开始我听取交警的意见就是伤者好了以后经交警协调后在算我所承担的费用。现在他们家就是叫我给钱。但又不好开口要好多。没事就来骚扰下。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啊!是否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

争议解决 2010-02-23 18: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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