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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拆迁,房屋建筑许可证,当年以我父亲的名义办理,但事实是我兄弟二人各占一层,共两层,父亲母亲也留有分家协议,明确指出我兄弟二人各分一层,拆迁办说只能按一户补偿,我查看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中村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三条 同一院落居住多户的,分户院落面积依据遗嘱、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凭证确定;没有法律效力文件凭证的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按照分户房屋面积实占院落总面积的比例划分确定。请教一下是否应该按我兄弟两人分户补偿,这样奖励的面积,奖金都成为两份

其他 2014-02-04 0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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