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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2008年我出资造了三间二楼两间小屋,当时是以父亲的名义批下的批文,目前还没有做好土地证,土地是集体土地。如今父亲重病缠身,怎样将房子划到我的名下?家里还有个对我没有抚养过的继母,万一父亲过世,她有分房子的份吗?我对她有赡养的责任吗?谢谢!

其他 2014-02-08 2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没有宅基地,则你可以申请过户。你继母只能对她和你父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有继承权。 是非农业户口,村里的宅基地不能过户
  • 也是同样的问题,哪怎么办呢?如果占地,她有份吗?
  • 你好,如果你没有宅基地,则你可以申请过户。你继母只能对她和你父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有继承权。
    【追问】我是非农业户口,村里的宅基地不能过户,主要是批文的名字是父亲的,房子是我在老人婚后造的。
    【回答】你可以保持实际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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