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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的老房子是我父亲的,99年拆迁,拆迁时是原地造的新房可以优先购买,当时老人也拿不出钱来补差价买新房,就说子女中谁要就可以来接受,我当时按开发商对老房子的估价(5万块)付给了老父亲,相当于买过来了,然后开发商这里我付了14万差价买了新的房子,因为当时是拆迁换房,比较紧迫,最后买下的新房也写的是老父亲的名字,而且给老父亲的5万块也没有写买房协议或者打收条什么的,现在我想还是把新房的产权人变更给我的儿子,不然我的几个亲兄弟也许以后回争这个房子,因为老父母还在,他们可以说得很清楚,如果老人不在了就会有很多纠纷,请问如何办理对我来说最合理最恰当呢?

其他 2011-11-19 15: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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