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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县城有一套住房,四合院,西房建了两年半,其他房屋不到二十年,2012年重新装修,门前是八米的大过道,三十多米外是主街道也是国道,现在要旧城改造,我家有九十三岁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我们不想要回迁楼,因为这是我们三代人唯一的住房,租房确实有困难,可是政府给我们的补赏定价是2200元一平米,我们这的楼房价四千左右还是毛坯房,我们觉得不公平就没同意,现在把我们的水停了一个多月还经常给剪电线停电,使我们不能正常生活特别是春节。我们这一块住户的房子都在20年左右,请问符合旧城改造的条件吗?我们维权有错吗?我们应该怎样做。

其他 2014-02-10 20: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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