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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表叔借我16万元(这钱是我用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16万天)。借期二年,可三年过去没还,2007年9月份我将他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后,他答应三个月内全部还清。最后期限2007年12月27日,但三个月内他理都不理我,我没办法今年1月10号我申请执行庭来执行,可法官对我说对方不在上海在外地,如果我看见对方回来先打110报警,后通知法院他们来人处理,现在我该怎么办用什么方法才能叫对方还钱?另外对方有一套生活住房我能要求法院查封或要求拍卖来还我16万元? 谢谢您们 2008.2.16 绝望的人

案件执行 2008-02-16 23: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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