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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记不太清了,大概在2009年4月,我家因要翻盖住房(农村平房)要拆除旧房,通过询问本村其他拆房户了解到一外村拆房承包方,随后与其联系并谈妥价格,属他个人承包,但没有书面协议。但在后面的施工过程中,我家一再强调注意安全,但终因此承包人不慎从房上摔了下来,我家立即将其送到医院,并先行垫付了医药费,在其住院其间,其他人继续工作直至完成,在最后结付工程款中我家将其医药费从中扣除,从而与对方发生了争议,请问您这件事的医药费和责任应由谁并怎样承担。

其他 2010-02-24 23: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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