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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3年进的公司期间签了好几次合同到今年2014 2月合同到期了公司说只能补偿2008年到2014年的 2008年以前的没经济补偿强问是这样的吗

其他 2014-02-12 23: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当从2003年你入职时起算。
  • 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该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年限至该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该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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