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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1月27日驾驶箱式货车由西向东行驶与一辆由西向东小轿车相撞,当时小轿车撞击到我的侧面,无人员受伤,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但是我的车辆是自主经营的在修车期间产生的误工费用,对方一直拖延至今,车辆现在还在修理。我的车辆是包车给另一公司有包车协议。请问:1.过年期间法定假日我的车辆原定的是值班的,因此产生的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2.我的车辆在发生事故后由事故点拖至指定停车场,事故认定后我的车辆拖去修理的拖车费用由谁承担(对方车辆有全险)

其他 2014-02-13 10: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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