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 我有个朋友,A在是国有公司员工,他在职期间,04年就已经在厂内营业的个体,在那个时候他按时收了相关费用及以后一直正常收税费,但是他因为自己工作比较疏忽等原因,一直没有去办理它们的营业执照,税费也在自己这里。现在该怎么做?触犯说什么法了,是挪用公款还是失职罪?还是数罪并罚?现在该怎么做?能弥补吗?如何做能避免公诉?

刑事辩护 2008-07-29 12: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你所说不构成挪用公款或是失职罪,最好让你朋友当面咨询
  •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朋友不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因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或者国有事业单位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13817973826或发送邮件到hediwei@sina.com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