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09年7月被人刀砍伤,经司法鉴定轻伤偏重,证据以事实确凿,案件以2010年1月20日移交检察院,可是到现在都2月25日了我们连什么消息都没了,上检察院找去,跟本找不到人,说承办人忙,还没时间审理,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案件到检察院有没有规定时间,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各位律师急急:

刑事辩护 2010-02-25 21:2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建议请律师介入进行会见、辩护。
  • 检察院一般是一个半月,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1、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你可以委托律师,作为受害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程序。
  • 检察院有审查起诉时间限制,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
  • 有,审查起诉有时间限制。
  • 如果对方仍然没有对你们做出赔偿,最好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