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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您咨询下。09年我和我老公结婚,是在我娘家结婚的。婚后一年娘家房子就拆迁了。当时我们是按人均35平方政策算的。现在我们感情不好。性格不合,觉得很痛苦我自己,想离婚。请问一下。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房子是怎么算的。是一人一半?还是只要給予他35平方的钱呢?声明一下;婚后他在我家没有做房屋。只有一个空户头。 .

离婚 2014-02-15 16: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是在结婚后因拆迁补偿获得,而且丈夫是被补偿人之一,丈夫有权主张属于自己的份额。如果夫妻俩共同获得安置房一套且拆迁补偿协议是共同签订的,那么这套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拆迁到你们名下的任何一方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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