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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我和房主签的买房协议是这样:“ 证明: 李某某在二中院内楼房一处卖给张xx。价格35万元,现付现金1万元。以后过完户,付清全部现金。全部清理完毕。 特此证明. ”房子产权,土地属于划拨地(集体划拨地),土地证是大本,但有房产证,属于学校的房改房,应该是他个人产权吗?但现在他要求我先付清房款,再办过户手续。我是不是坚持他先过户,我再付清他房款,由于这个协议去年10月份签的,时间较长了。假设我要是不买,是不是构成违约?需要赔偿房主违约金还是房租呢?(我和他签完协议后,房主把租房人退掉了)1万元属于押金或定金吗?我能要回来这1万元吗?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非常感谢您!!

其他 2008-07-29 2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该1万元现金属于预付款,你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该款项。本案件中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一、你们之间的协议应是有效的,但是要办理过户手续有待于人民政府是否审批和同意。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所买的房屋土地属划拨用地,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因此,如果政府同意审批,则能够实现交付目的,你如果退房,则当然构成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等于房租);反之,不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退还所交的1万元。 三、你先交的1万元应该属于预付款,不是押金或定金。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很多法律关系,如果还有不明确的可进一步和我联系
  • 协议应该有效。1万元应认定为预付款,不是定金或押金。由于土地问题,以及房屋是否是完全产权不明,可能存在风险,你应该坚持先过户后给钱,否则建议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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