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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8.28号入职的,六个月实习期,2014.2.17号人资找我谈说原公司解散,以我不适合工作岗位为由要么我自己提出离职申请,要么公司以实习期不合格为由辞退我,请问我可以获得补偿么

其他 2014-02-18 10: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实习期内用人单位要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方可解除合同,违法解除的还是可以请求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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