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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案例:我今年一月份跟他结的婚,结婚以后才发现他在湖北老家还有另外一个老婆,也是通过结婚登记的。现在我想离婚,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婚姻家庭案例如何处理?

离婚 2010-02-26 14: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家庭案例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婚姻家庭案例处理结果: 该男的触犯了重婚罪,但因为重婚罪是自诉案件,所以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且要求对方支付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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